前言: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加强和改善长江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随着该指导意见的出台,污水深度处理行业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加强和改善长江水污染防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
《指导意见》提出:
污水处理是水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快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生活方式转变,助推高质量发展,形成共抓大保护的良好局面,不仅对长江水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做好流域的系统协调治理和全国污水处理起到示范引领效应,更好地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
一是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
部署长江经济带省份全面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按照长江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根据成本监审调查情况,以补偿污水处理和运行成本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地方财力、社会承受能力基础上,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健全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
鼓励探索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服务内容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
三是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
对污水处理厂免收电价容(需)量费,污水处理厂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支持污水处理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污水处理企业综合利用场地空间,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四是探索促进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新方式。
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各地结合推进厂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开展收费模式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效率。
《指导意见》要求: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细化实化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任务落地。
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利益,加强改革宣传引导。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将有效加快污水处理成本传导至终端的速度,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污水深度处理行业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目前多数污水处理项目调价周期都为3年至5年,污水处理费调整相对滞后,意见出台后污水处理费调整周期或将变更为一年或更短时间。这将提高污水处理成本传导至终端价格的速度,使污水处理费更好的覆盖成本。此外,意见还提出对污水处理厂在电费方面的优惠也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这将有效提高企业污水处理业务的毛利率,稳定企业盈利。
招商证券研究报告指出,本次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污水处理的收费机制,为污水处理提标后成本的提升扫清障碍,未来污水处理标准提升确定性更高,对于膜法水处理市场的推广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特别是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服务内容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建立了与出水水质相挂钩的收费政策,将成为膜法水处理市场的重要指引。
目前,膜滤技术是污水深度处理领域的主流技术。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打开膜法水处理收费的市场,将推动膜滤技术在污水深度处理市场中的大规模应用。
上海国际水展顺应时局,深耕膜与水处理领域,携手中国化工技术交流中心、易水环保网等多家专业协会及媒体,在2020年展会现场推出第八届化工环保三废与化工分离工艺零排放技术研讨会、膜法及创新水处理技术在近零排放中的应用论坛等多场专题会议,并力邀来自石化、煤化、电厂、印染、电镀、制药、造纸等终端领域专业观众亲临现场,从而促进企业与终端用户的交流合作。
同时主办方还将加大与各大招标网站的合作,获取一手工程信息,通过买家配对服务以及招标会活动,促进企业与终端用户之间的切实合作,加快项目落地进程。